哪些属于社会团体备案事项?分别如何办理?
哪些属于社会团体备案事项?分别如何办理?
1. 设立办事机构;
领取并填写《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》(一式两份)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提交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。民政厅审查无问题,转入社会团体档案,发给备案通知书。
2. 社会团体负责人;
应当备案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:
(1) 理事会负责人,包括理事长(会长、主席)、副理事长(副会长、副主席);
(2)秘书长;
(3)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负责人。
填写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(一式两份)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提交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,民政厅审查无问题,转入社会团体档案。
3. 章程核准。
社会团体章程应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申请核准备案,提交以下文件:
(1)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;
(2)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》;
(3)新修订的章程;
(4)新修订章程的电子文本(可以交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);
(5)修订说明。
上述文件均需一式两份,A4纸张打印。
1. 设立办事机构;
领取并填写《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》(一式两份)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提交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。民政厅审查无问题,转入社会团体档案,发给备案通知书。
2. 社会团体负责人;
应当备案的社会团体负责人包括:
(1) 理事会负责人,包括理事长(会长、主席)、副理事长(副会长、副主席);
(2)秘书长;
(3)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负责人。
填写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(一式两份),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提交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,民政厅审查无问题,转入社会团体档案。
3. 章程核准。
社会团体章程应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,向民政厅申请核准备案,提交以下文件:
(1)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;
(2)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》;
(3)新修订的章程;
(4)新修订章程的电子文本(可以交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);
(5)修订说明。
上述文件均需一式两份,A4纸张打印。